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
发布日期:2022-06-09 来源:单位:重庆海创 作者:雷博深
岁月如斯,蓦然回首,这已是我在重庆海创经历的第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日,短短4年时间,我见证了祖国安全生产管理事业的稳步前行,从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遏事故”到“消除事故隐患,筑牢安全风险”,再从“落实安全责任,推动安全发展”上升至“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”,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从“要我安全”到“我要安全”,从规避风险、消除隐患到压实责任、主动担当,从“四不伤害”、“四不放过”到强化安全“超前意识”、“预防为主”,安全日的每一次开展对于我们而言都是一次新的洗礼。
回顾近年来的各类安全事故,皮带运行过程中清理皮带积料、清理三次风管、阶梯炉等不佩戴高温防护服和头盔;处置强酸、强碱沾染物不做好防火措施;开桶压桶过程中不佩戴防护眼镜;现场监护或巡查人员见到违章,认为那是安全专职人员的事情等等;各种事故多而类似、时有发生、屡禁不止。对此,我们认真反思过吗?其实,各类安全防范措施以及控制制度已经制定得很到位了,关键还是在于人的安全意识缺乏,员工心里那根安全弦始终没有绷紧。等到事故发生了,回过头来才认识到,很多习以为常的工作方法却是违章作业。这种习以为常却没有安全保障的作业方式,之前没有发生事故,只不过是侥幸而已。
好在公司时刻都在向我们灌输最严格的安全理念,高危作业公司领导也是亲临现场指挥监督。教导我们要坚守“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”这条红线。安全生产,不单单只是遵守安全生产法,规避安全事故发生后牵扯的法律强制力,而是我们时时刻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安全就是效益。
安全重于泰山,重在落实与执行,安全生产是我们每名员工责无旁贷的责任,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,时刻要求自己“看到”、“想到”和“做到”,坚守红线、筑牢防线,守安于心、践安于行,为自己、为公司铸就美好的明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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